强奸不是男性的性欲,更不是女性的漂亮性感所造成的!
是两性不平等社会地位造成的!
强奸犯所所追求的不外是一股心理的满足感。而不是单纯生理需求的性行为,更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性行为。
大多数的强奸犯都是外表看起来很“正常”并有工作的人,不是“无处发泄”的穷人,或像周星驰所说的“追不到女生的可怜虫”。
那是一种占有欲,一股男生认为自己是性别优级的(sexually superior),而因此认为女性应该在性别上被占有、女性被糟蹋只不过是小事、女性本来就应该这样被对待(they deserve),或女性的幸福快乐是任由男性施舍的。
这种两性阶级的差别不是今天才发生的,但绝对是当今占据社会重要地位人士所要承担起的责任!
当小男孩被教导要坚强,不要像女生般哭哭啼啼,说出这样言论的父母、长辈或老师要负责!
当女生被告诉“男生都是咸湿”的言论时,所有这样说的长辈都要负责人!
当小孩不被教导两性教育,让他们认识两性的差异,及尊重两性的知识,校长及教育部长要负责!
当电影里头不断播着琼瑶等大男人,小女人的电影时,导演、作者、媒体部长、电视台要负责!
当孩子不断在报章上看见社会领袖都是男生时而开始辩论“男生厉害点、还是女生厉害点”的问题是,全部社团、组织、企业、政党领袖都要负责人!
当老师告诉学生一家之主通常是父亲时,老师、编写课本、教育部长要负责人!
当宗教师告诉信徒需要如何穿着来避开男生的注意力时,宗教师需要负责任!
还有谁吗?还有很多。。。
谬论:穿着性感导致被性侵犯
解释:大部分的受害者与侵犯者都是相识的,邻居、朋友、恋人、亲戚或家人等等的相识关系,他们根本不在乎你的衣着,关心的是你对他们有没有戒心、有没有反抗力。此外,许多强奸犯都是有备而来,出外寻找受害者,或是设陷让受害者自投罗网,而不是出外逛街、吃宵夜时,看到你性感,进而强奸你。
解释:许多儿童和老人都成了强奸的受害者,而且也有严重化的趋势。衣着暴露及性感,应该怎样说都套不在他们的身上吧。。。
解释:衣着是个人的自主权,就像个人选择怎样的发型,染发的颜色。我们不会说你的头发长,让我看了想把它们扯光。